公安部內部傳真電報
公監管[2011]495號 簽發人:張向寧
等級 加急 發電時間 2011-11-09 15:48 值機員
抄送:公安部警務督察局、裝備財務局、科技信息化局;
公安部一所、三所
關于發布通過《周界防范高壓電網裝置》標準
檢測產品目錄的通知
公監管[2011]4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監管總隊、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監管處: GB 25287-2010 周界防范高壓電網裝置標準已于2010年11月10日發布,自2011年9月1日起實施。此后,看守所新裝備的周界防范高壓電網裝置必須符合此標準要求,且通過國家安全防范報警系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 經國家安全防范報警系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天津市維正電子設備廠、靖江市旭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生產的兩款周界防范高壓電網裝置達到上述標準要求,現予發布。 附件:通過《周界防范高壓電網裝置》標準檢測產品目錄 公安部監所管理局 二Ο一一年十一月九日